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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62岁正国级77岁被判刑18年晚年反思:我是一个犯了大罪的人
时间:2024-04-11 19:42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128

  1958年3月8日,在成都召开了一次中央会议,这次会议期间,主席谈了25个问题,其中第24个问题就是“出版理论刊物问题”。当时主席认为我党没有理论杂志,需要办一个,可以提高理论,活泼思想。

  在这种背景下,1958年6月1日,《红旗》杂志正式创刊。《红旗》杂志非常有名气,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着名的“两报一刊”中的“一刊”指的就是《红旗》杂志。而《红旗》杂志的第一任总编辑,也是一个名人,他的名字叫陈伯达,今天我们就来说说陈伯达的故事。

  陈伯达出生于1904年,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人。早年时期,陈伯达曾在厦门集美师范学校学习,1924年,他前往上海,一边当记者,一边在上海大学文学系学习,是那个年代少有的高级知识分子。

  1927年4月,陈伯达正式加入了我党,也是陈伯达入党的这一年,大革命运动失败,国内革命活动陷入低潮。在这之后,陈伯达被送到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,于1930年回国。回国后,陈伯达主要活跃在北方,秘密从事宣传工作,致力于宣传我党的革命思想。

 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,陈伯达前往革命圣地延安,进入陕北公学任教。在这之后的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,陈伯达担任了马列学院副院长以及主席的秘书等职务,长期致力于理论宣传工作,为革命的胜利作出了重要的贡献。

  新中国成立后,陈伯达除了继续担任主席的秘书之外,还担任了中宣部副部长、《红旗》杂志总编辑等。1966年对陈伯达来说是改变命运的一年,这一年,陈伯达担任了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,也是这一年,“十年特殊时期”开始。

  1966年8月,在八届十一中全会期间,62岁的陈伯达当选为常委,成为正国级干部。那段时期,陈伯达颇受重用,尤其是他领导的中央文化革命小组,是那段时期最重要的小组,很多文件都是这个小组直接发出的。

  不过,陈伯达很快就犯了错误,1970年,在九届二中全会期间,陈伯达公开支持“天才论”,与主席的观点背道而驰,也是在这之后,陈伯达受到审查,并被软禁起来。1971年9月13日,陈伯达被转入秦城监狱,正式关押入狱。

  1980年,在审判“两案”期间,陈伯达作为主犯之一,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的被告席上。陈伯达的认罪态度较好,同时,他也请求法庭对自己宽大处理。1981年1月,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审判,时年77岁的陈伯达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。

  宣判之后,陈伯达虽然正在服刑,但他主要在公安部所属的复兴医院犯人病房,一边治病,一边服刑。不久后,陈伯达获得保外就医,他也被转移到北京友谊医院的干部病房,继续治病。1981年8月,陈伯达正式保外就医,此后他被安置在北京郊区,由儿子与儿媳照料,每月发放固定的生活费,过着普通人的生活。

  晚年的陈伯达对自己有深刻的反思,他也充分认识到过去自己所犯的错误。1988年,陈伯达在接受采访时,曾经说过:“我是一个犯了大罪的人……我的人生是一个悲剧,我是一个悲剧人物,希望人们从我的悲剧中吸取教训。”1989年9月,陈伯达在家中因病去世,终年85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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