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算惩罚么?收费站人员逼司机吃垃圾桶食物!陕西交控:已停职检查
时间:2024-03-25 15:07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81

  在1991年央视春晚的经典小品《警察与小偷》中,陈佩斯饰演的角色有一句令人印象深刻的台词:“

  如今这段话用在山西榆林这件事情上也不过时。他不是小品看多了,是高高在上惯了,看到小老百姓居然没有给他这个穿制服的请安,就发飙了。

  事发3月22日,陕西省榆林市,在鱼河收费站附近某一处餐馆中,一名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正在吃饭,而这名货车司机也在餐馆坐着等餐。

  大车司机还没有点餐,老板还在厨房里面忙,司机大车司机就在玩手机。一个陌生人莫名其妙的对自己发难,司机大哥也是一脸懵逼。小心翼翼的说:“看见了”。制服男说:“则你还咋了”?

  这时候餐馆老板问了司机大哥一声,吃点什么?司机大哥回复说来一份炒面。不知道这句话哪里得罪了制服男,制服男起身把自己的饭倒进了大车司机跟前的垃圾桶里。

  对话逐渐升温,当得知卡车司机来自子洲后,这位“制服男”更是提出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问题——为何要与他“抢食”。

  此言一出,犹如晴天霹雳,令在场的人都感到莫名其妙。但真正的高潮还在后面,这制服男居然掐住大车司机的脖子,让他吃了垃圾桶中的面条,并威胁到:吃了就放你这条命。

  这已不仅仅是挑衅,更是对他人尊严的肆意践踏。司机大哥实在受不了了,一忍再忍,他站起来比制服男高了一头。和制服男互推了几下,这时候,店老板来劝阻了,视频也就结束了。店老板说二人不认识,制服男说话特别难听,司机脾气很好,事后报了警。

  制服本应象征职责与服务,但在某些人心中却成为了耀武扬威的工具。正如古人云:“衣冠禽兽,原无异焉。”外表的光鲜并不能掩盖内心的丑陋,权力的行使更需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。

  卡车司机的冷静应对和坚决维权,展现了普通公民在面对不公时应有的态度。他没有选择沉默忍受,而是选择了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,这正是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理念的有力体现。

  而“制服男”的行为,则让我们反思,无论身处何种职位,都不能忘记尊重他人,否则,即便是身着制服,也可能沦为法制约束下的“过街老鼠”。

  最新消息,陕西交控通报,制服男已被停职,但是通告字眼引起网友不满。这明明是故意挑事,应该属于寻衅滋事罪,公务人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。

  目前,事件已经进入了法律程序,涉事人员正接受进一步调查,我们期待警方对此事做出公正的调查与处理。因为,每一个微小的个体尊严,都关乎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。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,这句话在此次事件中显得尤为贴切。只有每个人都学会尊重他人,坚守法律底线,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有序,充满温情与法治光辉。

(责任编辑:admi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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